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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回家”与女性角色

2001-03-13 来源:生活时报 主持人:郭红梅 我有话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3月7日,全国政协四次会议上,王贤才委员倡议:鼓励已婚女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回家中相夫教子、操持家政。同时,他还提交相关提案,建议修订《婚姻法》时明确:夫妇只有一方工作的,家庭财产应强制视为夫妇共同财产。他的根本目的是倡导大家树立一个新观念———回到家里相夫教子同样是光荣的。这是社会分工应有的内容之一。

此议一出,争论从会场内扩展到会场外。站在反方的王玉珏委员认为,“妇女没有经济地位,其他权利就无从保障,就会任人宰割”。

支持方的朱天慧委员则认为,这是一个社会对家务劳动肯定还是否定的问题,如果社会能够肯定家务劳动也是对社会做贡献的话,妇女的地位,包括经济地位自然而然会提高。同时,她强调,孩子必须有母爱,孩子在母亲身边成长和在别人身边成长是绝对不一样的。她称,鼓励妇女回家并不要求所有妇女都回家,有能力的妇女应留在自己的岗位上。而且“妇女回家”应该是一步步来,随着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的完善、社会的进步,社会应该允许妇女作出选择。

3月8日,四川大学哲学系11名女生联名发出《反对“妇女回家”》的抗议信,信中称:“这是对女性社会劳动和角色参与权利的一种变相剥夺,是对女性人格尊严的一种亵渎。这是一种近乎荒唐的提议,我们坚决抗议!”

一份政协提案引发男女平等的争执,看来女性今日的社会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社会中赢得的经济地位,但是,经济地位不能完全决定女性的社会价值。所以,事情总要立体地去看。从女性角色成长过程来看,女性从依赖于家庭的女孩,长成为可以逐步脱离依赖走入社会的女学生、女职员,到结婚后的妻子、母亲,女性角色是逐步迭加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

对于一位追求成功、幸福的正常女性来说,她不得不面对这些角色,同时正确处理好角色的变换。当然,随之而来的是压力的增加。因此,“太太回家”与否,既要看经济条件允许与否,又要看女性能否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扮演不好时,女性必然会有失职的嫌疑,或工作,或家庭。因此,从这层意义看,王委员的提议可见是从家庭优先的角度提出的。

健全的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女性在家庭中行使相夫教子职责的同时,也在为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疏经活血的作用。对于女性在家庭中的付出社会应当给予尊重,同时,要根据妇女自身情况和家庭情况,因人而异,制定灵活而有弹性的办法。

当然,如此办法是建立在对女性角色充分认识基础上的,要确保对女性真正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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